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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3936 公司简称:博敏电子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敏电子”)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大会须知如下: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现场参会股东请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提前抵达大会指定地点并凭股东账户卡和身份证原件等证件,待核准股东身份后方可进入会场。 四、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大会会务工作。 五、股东大会只接受具有股东身份的人员发言和提问,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在出席会议登记日向公司提前登记。股东的发言应围绕股东大会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每人发言不超过三分钟。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与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网络投票的相关规则。现场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在审议议案后,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股东在现场投票表决时,表示同意的,在对应的方格内打个“√”;表示反对的,在对应的方格内画上一个“×”;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会议工作人员将现场投票的表决数据上传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将上传的现场投票数据与网络投票数据汇总,统计出最终表决结果,并回传公司。 七、公司董事会聘请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会议期间请各位股东和来宾保持会场安静,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同时请自觉维护公司商业秘密,未经允许严禁拍照或录音。 九、特别提醒:目前仍处于新冠疫情高发期,鉴于公司属于人员密集型企业,为保障会场及员工安全,公司鼓励各位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或代理人如现场参会,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参会材料外,需持 48 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1 点 30 分 (二)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三)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广东省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 B 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博敏电子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徐缓先生 五、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议程 (一)参会股东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和律师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名册,对出席会议股东的股东资格进行验证。 (二)与会人员签到。 (三)董事长宣布会议开始。 (四)董事长宣布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等。 (五)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须知。 (六)董事长提请股东审议、听取以下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七)推选现场表决的计票人一名、监票人一名。(八)股东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填写表决票,股东发言及回答。(九)计票人、监票人统计并宣读现场表决结果。(十)董事会秘书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十一)律师发表见证意见,宣读法律意见书。(十二)与会董事及相关人员在股东大会决议或会议记录等文件上签字。(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议案一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在国内业绩排名前列的专业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 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公司 2021 年度审计业务执行情况,拟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 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2022年度审计费用。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 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董事会审议除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外事项的具体权限为: (1)公司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 第七条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董事业、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 会审议除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外事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提供 项的具体权限为: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 (1)公司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对外投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 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 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借款融资等事项属于下 产、可 供出 售金融 资 产、持 有至 到期投资列任一情形的,由董事会进行审议: 等);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签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 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借计算数据; 款融资等事项属于下列任一情形的,由董事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6、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 第二十三条 委托和受托出席董事会会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如无特别原因,董事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的,应当审慎选择并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委托 其 他 独 立 董 事 代 为出席。 (二)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 第二十三条 委托和受托出席董事会会议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关联董事也不 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 ······ (三)董事不得在未说明其本人对提案的 (四)董事应当依法对定期报告签署书个人意见和表决意向的情况下全权委托其他董 面确认意见,不得委托他人签署。事代为出席,有关董事也不得接受全权委托和 ······授权不明确的委托; (四)委托其他董事对定期报告代为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的,应当在委托书中进行专门授权。 (五)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董事也不得委托已经接受两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代为出席。 由于本次修订涉及增减条款、调整条款顺序等,《董事会议事规则》条款序号将 相应调整,原《董事会议事规则》中涉及条款之间相关引用的条款序号变化,修订后 的内容亦做相应变更。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表审议。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三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 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十四)审议公司对外投资(含委托理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 (十四)审议公司对外投资(含委托理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 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受 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赠现金资产除外)、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 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提供财务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借款融资等 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交 易 涉 及 的 交 易 金 额达 到 如 下 标 准 之 一 的事 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项: 赠资产(受赠现金资产除外)、债权或债务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议、借款融资等交易涉及的交易金额达到如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下标准之一的事项: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6、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 同时 存在账 面值 和评 估值 的,以 高者 为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 取其绝对值计算。元; ······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 第五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 第五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 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 象提供的担保;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 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五)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 总 额, 超过公 司最 近一 期经 审计总 资产 的算 原 则 , 超 过 公 司 最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的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提供的担保;供的担保;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本章程规定的 (七)上交所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其他担保。 第十二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 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予配合。 第十二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 董事会将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董事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予配合。董事 会未提供股东名册的,召集人可以持召集股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东大会通知的相关公告,向证券登记结算机 构申请获取。召集人所获取的股东名册不得 用于除召开股东大会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十九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含以下内 第十九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含以下内容: 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普通股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股东; 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日; 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 码;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 决程序。 第二十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 公司所在地或股东大会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 点。 第二十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司所在地或股东大会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点。 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 证 监会 或公司 章程 的规 定, 采用安 全、 经召开。 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 ······ 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 大会的,视为出席。 ······ 第三十六条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 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 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 第三十六条 ······ 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 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 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 保护机构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比例限制。 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 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 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 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五十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第五十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或 议通过:者变更公司形式;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三)《公司章程》的修改;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和清算;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五十四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股东大会连 第五十四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股东大会连续 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等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 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 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股东大会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股东大会或直接终 或直接终止本次股东大会,并及时公告。同止本次股东大会,并及时书面通知股东。 时,召集人应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报告。 由于本次修订涉及增减条款、调整条款顺序等,《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条款序号 将相应调整,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涉及条款之间相关引用的条款序号变化,修 订后的内容亦做相应变更。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表审议。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四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 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梅州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 公司由梅州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方式发起设立,在梅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更方式发起设立,在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 记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营 业 执 照 的 注 册 号为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 定,设立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公司为党 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员以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 有的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 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 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 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 外。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 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法院提起诉讼。 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 权性质的证券。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 第四十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 第四十四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任何担保;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 (二)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 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保; 的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的担保; 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 (四)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 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10%的担保; 净资产10%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的担保; (七)上交所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 担保。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第五十八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容: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和 参 加 表 决 , 该 股 东代 理 人 不 必 是 公 司 的股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普通股股东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是公司的股东;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 日;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理由。 序。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 ······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 第七十九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第八十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 (三)本章程的修改; 议通过: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 ······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的; 算; (五)股权激励计划; ······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八十一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 人)……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 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 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 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数。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 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 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 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 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 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比例限制。 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作;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 事项;案;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 (十一)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案;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 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八) 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 ······(五)、(六)项情形收购公司股份的事项;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 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 、 收 购 出 售 资 产 、资 产 抵 押 、 对 外 担 保事 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 项、委托 理财、 关联 交易、 对 外 捐 赠 等 权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 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专 家 、 专 业 人 员 进 行评 审 , 并 报 股 东 大 会批 项目应 当组 织有关 专 家、专 业人 员进行评准。 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一)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 (一)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董事会进行审议: 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董事会进行审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6、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 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6、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审 计 营 业 收 入 的 10% 以 上 ,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 同时 存在账 面值 和评 估值 的,以 高者 为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万元。 (二)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 第一百三十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 第一百三十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 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 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 水。 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第一百三十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 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利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务或违背诚信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任。 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第一百四十三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 第一百四十三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二百〇二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 第二百〇二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任 何 语 种 或 不 同 版 本的 章 程 与 本 章 程 有 歧义 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时,以在梅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 义时,以在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由于本次修订涉及增减条款、调整条款顺序等,《公司章程》条款序号将相应调 整,原《公司章程》中涉及条款之间相关引用的条款序号变化,修订后的内容亦做相 应变更。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表审议。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案五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决策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对外投资决策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案六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Copyright © 2015-2022 北方洁具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2021034106号-50 联系邮箱: 55 16 53 8@qq.com